重磅!宜兴出台房地产新政“宜十条”

6月1日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发布重磅消息:
为进一步促进宜兴市商品住房消费
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宜兴市就房地产领域
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一、促进土地有序出让开发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新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可采用带方案挂牌出让。支持已出让地块按照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要求,结合市场需求,优化规划设计方案。对新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规定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在满足一定规模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销售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差异化产品,对高品质住宅相关建设指标给予弹性和优化设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定位、区位差异、市场需求,优化调整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建设比例;对于新购高品质(改善型)住宅,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满足购房人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暂停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暂停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再向价格管理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手续,由企业根据市场自主合理确定“一房一价”,并对外公布。
四、实施人才“购房券”补贴
针对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按类别分别发放5万元-300万元的人才“购房券”用于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券使用时按券面金额抵扣房款,总抵扣金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款总额的20%(含)。本补贴与其他需由市级财政承担资金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有效期自人才购房券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延续老年人家庭购房补贴
继续开展“老年人家庭购房送大礼”活动至2025年9月30日,在活动期间老年家庭(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的老人)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每套发放不低于5万元的消费券;对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只要旧房是老年家庭的(新房不论是给老年家庭还是子女),支持鼓励按每套发放不低于5万元消费券;上述消费券可直接兑换购房款。需要旧房返租过渡的,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免除6个月租金。
六、提供“卖旧买新”契税补贴
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在我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以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并在自本文件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购买(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卖旧买新”契税补贴。补贴标准:给予新房所缴纳契税30%的补贴;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上的,再给予新房所缴纳契税30%的补贴。上述补贴标准,单套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七、拓宽征收房票适用对象
允许非住宅征收选择房票补偿,非住宅登记在个人(个体工商户等)或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名下的,房票可以开具至个人名下;非住宅登记在法人(公司、事业单位、机关法人等)名下的,房票开具至法人名下。
八、完善征收房票使用方式
征收房票可以购买纳入房源信息库内的商品住宅、商办用房以及配套车库、车位,法人名下的房票还可选择购买工业地产;允许房票在同一征收项目被征收人间实名转让一次(非住宅征收房票除外)。支持人才“购房券”与房屋征收房票补贴叠加使用。
九、支持收购存量商品住房
允许按照以需定购的原则,收购库存商品住房转为保障性住房。鼓励属地政府及国有平台公司根据实际需求,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评估,择优收储库存商品住房,优先用于城中村改造安置及拆迁补偿房源。
十、试点商品住房共有产权
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试点将库存商品住房,向特定人群(新就业人群、引进的各类人才、企业团购)以共有产权的形式出售,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探索商品房共有产权销售模式。
来源:中国无锡、宜兴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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